“警察同志,我捡到一沓100元现金,有10000元!”9月15日下午3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接到群众陈女士报警,称其在某小区物业门口捡到万元现金,请求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陈女士是该小区业主,回家时路过此处,发现地上有一沓百元现金。陈女士捡起后,原地等待了一会儿发现无人前来寻找,考虑到失主一定焦急万分,陈女士赶忙拨打警方电话求助。
随后,民警在小区周边寻找失主未果后,便前往物业办公室调取监控视频查找相关线索。在调阅监控期间,一位女士急匆匆跑来监控室,称是自己遗失了现金。为了确认信息真伪,民警随即根据该女士提供的信息查看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确认了该女士就是遗落万元现金的失主。
原来,该女士姓周,和陈女士住同一个小区。事发当天下午,周女士从银行取钱回家,随手将万元现金揣在了裤子口袋里,因口袋较浅,周女士在拿取物品的过程中不慎将现金掉落,当时并未察觉,直到到家后才发现钱不见了,赶忙出来寻找。后来听周围邻居说有热心群众捡到现金,上交到民警手中。
现场核实无误后,民警把现金归还给周女士。拿着失而复得的现金,周女士对拾金不昧的陈女士和热心帮助的民警连声道谢。
市民朋友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随身物品,将手机、钱包、现金等贵重物品放置妥当,以防丢失。如发现财物丢失,请立即拨打110寻求帮助。
来源:平安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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