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承(丞)墓伯

作者:紫光散人   发布时间:2017-3-19[0:14:31]   文章分类:风水布局

《祭神文》中作“丘承墓伯”,以為丘承乃墓伯之名。其實“承”為“丞”之同音兼形近誤字,當作丘丞、墓伯為是。丘丞始見於《東漢延光元年(122)鎮墓文》:“生人之死易解。生自屬長安,死人自屬丘丞墓。”王育成認為,與“長安”句相對應的不是“死人屬太山”或“東太山”,卻是“死人屬丘丞墓”,這反映出泰山治鬼的迷信在此時或沒有產生或雖產生但還沒有進入解除術中。筆者贊同此觀點。因此,丘丞可以說是形成最早的一個墓葬神煞。丘丞、墓伯均可單獨使用,兩者經常並列,有兩個原因:一、人死入墓,墓穴於山,丘墓連書,合乎邏輯,故《永明三年劉覬鎮墓券》合而言之稱“丘墓之神”;二、為了押韻合轍。所以兩者順序可置換,亦可單用,各舉一例如下:《吳永安五年七月丹楊郡石城縣校尉彭盧買地券》:“謹請東陵西陵暮(墓)伯丘丞,南(陌)北(陌)地下二千石,土公神□。”《晉某年(四世紀)程氏葬父母鎮墓券》:“告立之印,恩在墓皇、墓伯、墓長、墓令、丘丞、地下二千石、地下都尉、延門伯史、蒿裏父老。”武周時期,丘丞還分置左右二員,如《武周延載元年(694)八月潤州丹徒縣伍松超買地券》即作“左右承(丞)、墓伯”。“丘丞”誤為“丘承”,皆見於隋以後之買地券,現知最早一件為《隋大業六年(610)二月長沙郡臨湘縣陶智供買地券》,表明這一混淆大概始於隋唐之際。丘丞,乃模仿令丞之類人間官爵,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墓伯”卻略為複雜。在《東漢某年劉伯平鎮墓券》中稱為“墓父”。“伯”、“父”,當為父老之稱。韓森認為,雖然地下官僚體系對現實世界的模仿,但並非完全是漢代官僚機構的鏡像,因為“伯”就不是官號而僅僅是尊稱。但是似乎也不盡然,譬如《熹平二年張叔敬鎮墓文》“東塚侯、西塚伯”,《東漢熹平元年十二月陳叔敬鎮墓文》(三件)則分別稱為“西塚公伯”、“北塚公伯”、“東塚公伯”,顯示也有步入官僚化的軌道的例子存在。神鬼名號常以世俗官僚為藍本構擬,本宗教信仰之通則之一,以下墓葬神煞亦多循此例。但誠如本章第一節所強調的,官僚的科層體制並非是神祇等級的唯一參照系,同樣,也未必是神祇名號唯一的來源。不論“墓伯”是否來源於官號,丘丞、墓伯之身份均為掌管亡人靈魂的地下官吏,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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