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戊、甲、丙、王、丁,火多重土,火成方局用壬
二月丁、甲、丙、庚,无于可取丙代用
三月甲、丁、壬、癸,支火旺用癸,干火旺用壬
四月壬、丙、丁、戊,支成金局,以于为主
五月壬、癸,火旺无壬癸者,可用戊已
六月丁、甲,支成土局则甲先丁后
七月丁、甲,专用丁火,无甲不可用乙
八月丁、甲、丙,丙火不可干透支略取即可九月甲、壬,用壬者忌见已土混浊
十月丁、丙,无甲可用甲木
十一月丁、甲、丙,丙不可缺,缺则平庸
十二月丙、丁、甲,同十一月取用论
辛日干
正月己、壬、庚,以已土生金为主,已壬不宜争强二月壬、甲,忌丁透干支
三月壬、甲,若丙辛合水,须兼用丙
四月壬、甲、癸,无戊者为上格
五月壬、己、癸,壬已不宜偏旺,无壬用癸忌丁
六月壬、庚、甲,忌土旺
七月壬、甲、戊,王水为尊,不忌杂癸水
八月壬甲、丁,土盛甲为先,金旺兼须丁九月壬、甲,畏火土旺
十月壬、丙,金清水白之格
十一月丙、戊、壬、甲,丙不可缺,余酌用之
十二月丙、戊、壬、己,丙可缺、余酌用之
壬日干
正月庚、丙、戊,比劫重戊为优先
二月戊、辛、庚,众多成局亦以戊为重
三月甲、庚、丙,金成方局须兼用丙
四月壬、辛、庚癸,比劫伏于庚辛
五月癸、庚、辛,忌丁透干制癸
六月辛甲,土众者甲先辛后
七月戊、丁,戊须支坐辰戌,丁须支坐午戌
八月甲庚,水只宜一位
九月甲、丙、戌,有合者,丙先甲后
十月戊、丙、庚,木众之局,庚为优先
十一月戊、丙,二者不可缺一
十二月丙、甲、丁,上旬丙为优先,下旬于甲并用
癸日干
正月辛、丙,无辛用庚者,须丙庚均势
二月庚、辛,乙“卯”合庚优于用辛
三月丙、辛、甲,上旬用丙,下旬辛甲并用,不可用于
四月辛,庚亦可代取用
五月庚、辛、癸,不可见强力之丁火
六月庚、辛、癸,同五月取用论
七月丁,有金局者,丁须支通午戌未
八月辛、丙,二全者水暖金温,但不宜并列,隔一位为佳
九月辛、甲癸、壬,忌土盛
十月庚、辛、戊、丁,水多戊为先,金众丁为先
十一月丙、辛,丙不可缺,缺则平庸
十二月丙、丁,宜夜生,根通(己)午未戌者贵,若火成方局,则须庚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