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色欲的命理
作者:
炫机妙算 发布时间:2018-12-8[11:12:8] 文章分类:
周易算命
1. 之子有疾:
炎夏巳,午,未月出生,命中肾水不足,有水气冲击,即不见壬,癸,亥,子等。有申,辰,丑等,逢火土燥之年,成个中高手,或色欲横流。月令次之,逢壬,癸,亥,子年火月,改邪归正,弃暗投明(或想结婚,且会结婚),若逢行运则其情形当综合参看,即以肾脏生理因素而论色欲之变化,男女同论。
2. 遍野桃花及偷香:
生于巳,午,未月或命局火旺极强,命中有水调候,逢克水之年,必有外遇或桃花运。若命中有官星管束,保守者当另论,依其个性伤官而定。
3. 齐人多福:
命中财星为喜用,且在命中占有相当之地位。即已具备女性之青睐及想侵占女性。风流之本性(财即色,即女性,占有,当然须有上述喜用之条件)。至于风流之程度,得再综合上文参看,即加上一,无人管他。二,敢,依岁运分轻重。若命中不见财星,须逢财之岁运方有财,色之冲激。平时则淡薄财色或命中有财,但受到抑制亦同,通常此两者与佛,道很有缘,且成就高人一等,成圣,成佛此为先决条件,若未能看开,何能有成。但须财星为喜用,方能以财养身,求上进,而不会陷于财色之困。
4. 依身章台:
女命官杀克身太过,受辱于被迫,再加上伤官,即是半出于心甘情愿,或伤官受制,逢失去控制之年月亦同。或逢辗转克身之岁运,即是平时守身自爱,却遭被骗,侮辱,强暴或结婚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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